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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公布一月

1998-06-13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6月12日讯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向全社会公布《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》并征求意见一月来,已收到各方人士来信577封,26个省市区、73个中央有关部门提交了意见和建议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卞耀武今天向记者透露: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将充分吸收这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。

向全社会公布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,广泛征求意见,是李鹏委员长建议、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,是人大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。法律草案公布后,社会各界反应热烈,来信踊跃,各抒己见,畅所欲言,积极参与这部重要法律的讨论和制定。广大群众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法律草案进行全民讨论这一做法,给予了充分的肯定。北京市西城区的800多名群众联名写信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,称赞公布这一法律草案,供全民讨论、参与立法,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在立法领域迈出的重要一步。

社会各界对法律草案确立的土地按用途进行管理的制度表示赞成,认为将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、建设用地、未利用土地等三类实行用途管制是合理的、必要的,符合土地特点。但草案对农用地、建设用地、未利用土地未作明确界定,因此建议草案修改稿予以明确。同时建议作为用途管制的依据,各级政府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定要严肃认真,要有可操作性,既要有数量控制,又要有地块控制,真正有效地确立土地用途管制的制度。

大多数意见都赞成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在土地管理法修改中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利益。大家特别强调保护耕地必须采用法律手段,确立保护的基本规范,实行强制措施,与乱占耕地、破坏耕地、浪费耕地的行为作斗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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